;
A

一.索取文件

1.          尚未於本公司辦理開戶手續,並欲同時辦理網路交易服務者:至台中銀投信理財網站點選【我要開戶】申請並下載表格。

2.          已於本公司完成開戶手續,欲新增網路交易服務者:請下載並填寫台中銀投信受益人基本資料異動申請書銀行代扣款授權書聲明書客戶投資適性分析表。

3.          尚未於本公司辦理開戶手續,不申請網路交易功能者:下載填寫台中銀投信多元理財帳戶開戶申請書。

4.            撥打台中銀投信專線:0800-069-555由專人為您郵寄申請表格。

二.填寫資料

1.          填寫申請表格

2.          檢附相關文件

u  法人: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公司變更登記事項表影本負責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u  自然人

年滿20歲之成年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第二證件影本。

未滿20歲之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之身份證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未滿14歲得以戶口名簿影本替代)及第二證件影本。

(註:法定代理人如為父母雙方,則需同時附上父母雙方身份證影本。)

三.寄回申請文件

本公司的收件信箱為:10059  台北市中正區新生南路一段50號4樓   台中銀投信基金事務處收

四.開戶說明

u  若您同時申辦網路交易服務:

1.          完成開戶手續:將備齊的文件送交本公司完成開戶手續。

2.          寄發會員登入及交易密碼函:完成開戶手續後,將會以電子郵件方式寄發會員密碼至您申請時填寫的Email信箱。

3.          開啟網路交易服務:待您扣款帳戶審核通過,將會以電子郵件方式寄發至您申請時填寫的Email信箱,即可正式啟用本公司網路交易平台的網路交易服務。

 

u  若您未申辦網路交易服務:

將備齊的文件送交本公司完成開戶後,我們會由專員利用電話方式通知您已完成開戶作業。

A

有的,單筆申購基金(含貨幣市場型基金)最低金額為新台幣10,000元整。定時定額最低3000元整。

A

每一投資人 (自然人) 於網路交易系統內申購時,同一營業日扣款金額每筆上限為新臺幣伍佰萬元整(含申購手續費)及每日最高轉帳扣款金額上限為新臺幣參仟萬元整(含申購手續費)。

A
  • 申購股票型基金: 週一至週五下午 4:00以前,均為當日的交易,即以當日基金淨值計算;上述時間過後,系統將自動帶出次一營業日的申購日期。(但若遇例假日,則視為次一營業日的交易指示)
  • 申購國內類貨幣市場基金及外幣計價基金: 週一至週五上午 11:00以前,均為當日的交易,即以當日基金淨值計算;上述時間過後,系統將自動帶出次一營業日的申購日期。 (但若遇例假日,則視為次一營業日的交易指示)
A

當您完成填選交易申請項目,並按確定之後,請您至E-mail信箱接收我們傳遞告知您我們已收到您的交易申請的E-mail通知,如果24小時之內您未收到通知,請主動與我們聯繫。此外,網際網路交易時:您可以進入會員專區,於【交易明細查詢】選項中,點選「開始搜尋」,即可得知您交易處理的進度。

A

台中銀投信每日於申購收件時間截止後,會立即指示扣款行代扣款,但銀行需在當日有效時間內作扣款,因此建議投資人在申購時,先確認當日帳戶餘額是否足夠申購,否則也要立即補足款項,以免交易失敗。

A

請點選【基金交易】的【取消交易】功能,頁面會自動出現交易最新處理狀況。若頁面有出現該筆交易,表示該筆交易仍在當日交易時間,投資人可在該筆交易右方【取消交易】欄位可按下該鍵,確認刪除,系統並即時給予交易刪除成功訊息。

A

即遞延手續費,申購時免收手續費,買回時給付;按每受益權單位申購日發行價格或買回日單位淨資產價值孰低者,乘以下列比率,再乘以買回單位數:

(1) 持有期間0~1年(含):3%
(2) 持有期間1年~2年(含):2%
(3) 持有期間2年~3年(含):1%
(4) 持有期間超過3年:0%

 

A

每一投資人 (自然人) 於網路交易系統內贖回時,同一營業日累計買回金上限各為3000萬元(含)。

A

台中銀投信接受您的贖回交易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當日下午4時(含)以前。

只要在這段期間內提出買回/轉申購交易的申請,都視為當日的交易指示。(但若遇例假日,則視為次一營業日的交易指示)

A

當您完成填選交易申請項目,並按確定之後,請您至E-mail信箱接收我們傳遞告知您我們已收到您的交易申請的E-mail通知,如果24小時之內您未收到通知,請主動與我們聯繫。此外,網際網路交易時:您可以進入會員專區,於【交易明細查詢】選項中,點選「開始搜尋」,即可得知您交易處理的進度。

A

基金贖回價金計算方式是:買回日淨值 × 買回單位數。

A

請點選【基金交易】的【取消交易】功能,頁面會自動出現交易最新處理狀況。若頁面有出現該筆交易,表示該筆交易仍在當日交易時間,投資人可在該筆交易右方【取消交易】欄位可按下該鍵,確認刪除,系統並即時給予交易刪除成功訊息。

A

可以,只要該基金已開放買回,您可以隨時申請買回。不過,為防止短線交易,維護大多數投資人的權利,投資人持有基金未達一定期限,必須負擔短線交易費。

A

常有人問,受益人是他的小孩,而定時定額扣款帳戶是父母的銀行帳戶,這樣也不能把買回款匯入原扣款帳戶嗎?依主管機關規定,買回款必須匯入受益人本人帳戶,即使是未成年也是一樣,所以無論欲選擇匯入的帳戶屬於父母或配偶,都不可例外。

A

您可以隨時至【交易明細查詢】處點選「開始搜尋」,查詢處理進度。

另外,本公司也會發送E-Mail「贖回交易確認單」,告知贖回的確定金額與贖回款的匯款日期。

A

是的。向本公司直接辦理的定時定額投資將併入個人投資組合的各基金持有單位數中,均可透過本公司網站辦理基金轉申購與買回,簡單又方便。

A

您可以至【基金交易】異動定時定額契約中,挑選欲變更基金並於右方【異動】按下,於下一頁面左側方塊勾選您變動項目(單選)進行變更。

請注意:定時定額的每月最低投資金額是新台幣3000元,並以仟元為單位向上增加。

A

如需異動或暫停扣款時,應於約定扣款前7個營業日完成變更,則異動項目於當月生效,逾時則於次月生效。

A

是的,贖回基金與定時定額停扣的申請手續並不相同,需分別辦理,因此,每月的扣款投資仍將繼續。

A

定時定額之解約即『終止扣款』之意,須向經理公司辦理才生效,代表未來每月不再作扣款,但已申購的單位數仍保留在帳上,繼續享受淨值漲跌;而買回之定義即是將已申購之單位數作買回,未來仍會繼續每月之扣款(將資金獲利了結或認賠,取回資金),兩者意義不同,需分開辦理。

A

 

同基金同一扣款日,連續扣款失敗3次,則系統會終止扣款。

A

您可直接於交易網站點選「忘記密碼」並建入身分證字號及開戶時信箱,進行補發,既方便又迅速。請注意當您的電子交易密碼連續三次輸入錯誤,系統將暫停您的線上交易權限。

A

當您的電子交易密碼連續三次輸入錯誤,系統將暫停您的線上交易權限。您可於營業時間(上午9:00至下午5:00)致電本公司理財中心,電話是0800-069-555,或請您進入台中銀投信網站的下載【台中銀投信投信受益人基本資料異動申請書】,列印下來填妥並蓋上原留印鑑後,將正本寄回本公司辦理,本公司確認無誤後將會在一營業日恢復您的線上交易權限。待恢復您的線上交易權限後,請您點選「忘記密碼」並建入身分證字號及開戶時信箱,進行補發新的電子交易密碼。

A

交易後所有文件均以EMAIL方式通知。包括:收件、扣款成功或失敗通知、交易確認書等。

A

若您想變更個人基金資料如e-mail,您可以進入「個人帳戶管理」中的「修改個人資料」即可隨時更新您的電話等聯絡資料。

A

若您想變更密碼,您可以進入「個人帳戶管理」中的「變更密碼」即可隨時更新您的密碼。請注意當您的電子交易密碼連續三次輸入錯誤,系統將暫停您的線上交易權限。

A

1.本公司寄出任何一封電子帳單時,皆有設定數位簽章以確保該信件由本公司發送;而一般收信軟體〈如:Outlook〉收到本系統的電子郵件,會自動檢驗該數位簽章是否正常,若會員使用Web Mail〈如:Hotmail、GMAIL……〉收信,會Web Mail系統不支援數位簽章的電子郵件,故無法正確顯示E-mail內容
2. 當您所使用的電腦是Windows XP作業系統,若您需查看加簽檔,請在smime.p7s檔案上,快按滑鼠左鍵2下即可開啟,該檔為憑證資訊,並無電子帳單資料。原則上,客戶於每次收到電子帳單時,僅需注意是否有此數位簽章,並無需閱讀。

A

一、您可以下列方式申請開戶:

  • 至台中銀投信理財網站,點選【我要開戶】,依照指示將您的資料填寫後,並自行列印,用印及附相關文件寄回。
  • 線上下載並自行列印表格,填寫用印及附相關文件後寄回。

洽客服中心索取表格,填寫用印及附相關文件後寄回。

二、申請開戶文件如下,請用印後正本寄回台中銀投信辦理:

  1. 【台中銀投信多元理財帳戶開戶申請書】。
  2. 【銀行代扣款授權書】。不使用電子交易者免填。
  3. 檢附相關文件
A

您可以自本公司理財網【客服中心】>【表格下載】自行下載並自行列印下列文件,填寫用印後寄回。

  • 新增電子交易服務:請填寫並用印【台中銀投信受益人基本資料異動申請書】、【銀行代扣款授權書】、【聲明書】及【客戶投資適性分析表】 。
  • 新增傳真交易服務:請填寫並用印【台中銀投信受益人基本資料異動申請書】及【客戶投資適性分析表】 。 
A

在您收到本公司寄出的密碼後,直接登入即可進行交易。

A
  1. 本公司於收到您的「網路交易帳戶」申請文件經審核無誤後,即寄發開戶成功及交易密碼通知書予客戶。收到該通知書後即可上網進行啟用。
  2. 將委任代扣款授權書交付扣款銀行核印(一般約2至3週),俟扣款銀行核印成功後,即寄發核印成功通知客戶,即可開始採用指定帳戶扣款。
交易登入 加入好友 線上開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