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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事項: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9月30日金管證投字第1090356733號函核准辦理。
二、本公司6檔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名稱及基金資產登記專戶名稱變更基準日:民國110年1月1日。變更後,相關法律權利義務維持不變。
三、旨揭基金名稱變更及基金資產登記專戶名稱前後對照請詳附件。
四、本次修訂事項,自公告日之翌日起生效。
五、旨揭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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