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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

永續發展政策

一、 永續發展政策制定依據

為落實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議題之執行,以達永續發展之目標,依「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三條之二及相關法令之規定制定本政策,以資遵循。

 

二、  管理方針

以永續治理、客戶權益、環境永續、員工照護及社會公益等五大管理方針,將企業永續發展之理念,納入核心業務及營運活動並積極推動。

 

三、  推動計畫

為推動永續發展,依管理方針制定具體推動計畫,以持續落實企業永續之理念:

1.永續治理:

(一)遵循「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建置有效之公司治理架構,以健全公司治理。

(二)於推動永續發展目標時,應充分考量利害關係人之利益,並執行下列事項:

1.制定永續發展政策、制度或相關管理方針。

2.將永續發展納入本公司之營運活動與發展方向,並納入投資及風險管理之考量,包括公司治理、投資管理、風險管理及資訊揭露,並制定具體推動計畫。

3.確保永續發展相關資訊揭露之即時性與正確性。

(三)本於尊重利害關係人權益,辨識公司之利害關係人,並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透過適當溝通方式,瞭解利害關係人之合理期望及需求,並妥適回應其所關切之重要永續發展議題。

(四)定期辦理公司內部或外部機構舉辦之永續發展教育訓練,以提升公司人員對永續發展之專業性。

 

2.客戶權益:

(一)對客戶提供之產品或服務,應以公平合理之方式對待,秉持公平待客原則,包括訂約公平誠信、注意與忠實義務、廣告招攬真實、商品或服務適合度、告知與揭露、酬金與業績衡平、申訴保障、業務人員專業性、友善服務、落實誠信經營等原則辦理各項業務。

(二)應確保產品及服務品質,使各項營業活動符合主管機關之相關規範,保障客戶權益。

(三)評估並管理可能造成公司營運中斷之各種風險,降低其對於客戶與社會造成之衝擊。

(四)對客戶提供透明且有效之申訴程序,公平、即時處理客戶之申訴,並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規,確實尊重客戶之隱私權,保護客戶提供之個人資料。

 

3.環境永續:

(一)於執行營運活動及內部管理時,應遵循環境管理相關法規,致力於達成環境永續之目標,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及使用對環境負荷衝擊低之再生物料,使地球資源能永續利用。

(二)建立合適之環境永續管理制度,設立環境永續管理專責單位或人員,以擬訂、推動及維護相關環境永續管理制度及具體行動方案,該制度應包括下列項目:

1.評估營運活動對自然環境所造成影響之資訊。

2.持續關注環境永續相關議題。

3.訂定具體計畫或執行措施。

(三)應評估氣候變遷對本公司現在及未來營運之潛在風險與機會,並採取相關之因應措施。

(四)依主管機關倡導之相關規範,統計本公司之溫室氣體排放量、用水量及廢棄物總重量,並制定節能減碳、溫室氣體減量、減少用水或其他廢棄物管理之政策,據以推動,以降低本公司營運活動對氣候變遷之衝擊,致力環境永續之發展。

 

4.員工照護:

遵守相關法規,及遵循國際人權公約,如性別平等、工作權及禁止歧視等權利,以落實就業、雇用條件、薪酬、福利、訓練、考評與升遷機會之平等及公允;對於危害勞工權益之情事,公司應提供有效及適當之申訴機制,確保申訴過程之平等、透明。申訴管道應簡明、便捷與暢通,且對員工之申訴應予以妥適之回應。

(二)提供員工使其了解相關勞動法律及其所享有權利之資訊。並建立員工定期溝通對話之管道,讓員工對於公司之經營管理活動和決策,有獲得資訊及表達意見之權利。公司並應以合理方式通知對員工可能造成重大影響之營運變動。

(三)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包括提供必要之健康與急救設施,並致力於降低對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危害因子,以預防職業災害。

(四)為員工之職涯發展創造良好環境,並建立有效之職涯能力發展培訓計畫。訂定及實施合理之員工福利措施(包括薪酬、休假及其他福利等),並將經營績效或成果適當反映於員工薪酬,以確保人力資源之招募、留任和鼓勵,達成永續經營之目標。

 

5.社會公益:

(一)與供應商合作,共同致力落實企業社會責任,於商業往來之前,評估供應商是否有影響環境與社會之紀錄,避免與公司之社會責任政策牴觸者進行交易。

(二)與主要供應商簽訂契約時,其內容應包含遵守雙方之企業社會責任政策,及供應商如涉及違反政策,且對供應來源社區之環境與社會造成顯著影響時,得隨時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條款。

(三)宜經由股權投資、商業活動、捐贈、企業志工服務或其他公益專業st服務等,將資源投入透過商業模式解決社會或環境問題之組織,或參與公民組織、慈善公益團體及政府機構之相關活動。

(四)宜經由捐贈、贊助、投資、採購、策略合作、企業志願技術服務或其他支持模式,持續將資源挹注文化藝術活動或文化創意產業,以促進文化發展。

 

四、  永續發展治理架構

本公司推動永續發展治理架構及職掌事項:

一、董事會:依循國際發展趨勢,督促本公司實踐永續發展,提升以永續發展為本之營運形象及競爭優勢。

二、永續發展督導主管:推動永續發展執行、協調建立相關制度、督導檢視本政策之執行情形及其成效,定期審核相關執行報告。

三、永續發展執行小組:負責永續發展相關事務之執行,並定期按季向總經理報告工作計畫及執行成果,且依規陳報董事會。

四、永續發展執行小組工作分組:永續發展執行小組下設各功能性分組及主要推動單位,並依分組工作內容有效執行及回報執行情形。

 

五、  永續發展資訊揭露

應依「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編制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規定,編制永續報告書,並定期揭露於公司網站及主管機關指定網站。

 

六、  持續檢討修正

應隨時注意國內外永續發展相關準則之發展及企業環境之變遷,據以檢討並改進公司所建置之永續發展制度,以提升推動永續發展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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